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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管局拟推行交通事故伤员“无费用先救治”措施,意义重大,值得推广
韩梅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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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8 08: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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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var(--news-font-day-color)]2026年1月6日,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召开新年首场新闻发布会。
相关工作人员透露:
目前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尝试在全市各医疗机构推行机动车交通事故伤员“无费用先救治”的民生保障举措。
即以政府信用背书,确保伤者在“无费用”的情况下第一时间获得全面救治。通过针对性救助举措与死神抢时间。2025年全年累计受理群众救助申请2882起,同比上升26.96%,使用救助资金1.17亿元;目前全市救助基金已累计为9059名事故伤员提供救治保障,使用救助资金5.15亿元,此外已有254名危重伤员经医疗机构全力救治,成功脱离生命危险。
市交管部门已与全市69家交通创伤救治能力突出的医院建立深度合作,通过公安交管、区卫健、医疗机构和救助基金签订四方协议,推动院内全面落实事故伤员救治绿色通道和救助基金绿色通道。
观点:
该举措值得全面推广。
在交通事故中的伤员往往只能在紧急抢救的环节短暂的不考虑费用,医疗机构不会拒绝救治,会做到与死神扳手腕。
但是如果伤者在完成抢救之后仍然需要长时间的后续治疗,而伤者或肇事者没有承担医疗费用的能力,医疗机构方面客观上也无法持续进行救治;否则产生的大量费用是医疗机构也无法承担的,于是往往只能进行非必要的特殊治疗,采取保守方案,伤员方面在得不到有效关键治疗的前提下可能会出现伤情加重或出现并发症等问题,然而最终也往往只能默认结果。
不过合理的解决方案还有申请相应的救助基金,比如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只不过相当一部分人是不了解的。
同时相关救助基金的办理、申请和审批也需要时间,毕竟涉及金额往往较大;结果还是有可能拖延导致伤情加重,所以在基本可以确认能够申请救助基金的前提下,给医疗机构一颗定心丸是非常有必要的。
而这颗定心丸只有政府背书才能起到有效的作用,政府的公信力无需质疑。
只是目前看来应当是北京交管局开了先河,其他有条件的城市也应当跟进了。
作者声明: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交通事故
,
医疗机构
,
救治
,
救助
,
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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