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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再次通知中,再次提到了人口普查要查“住房情况”,于2020年11月1日施行。
很多手里有多套房子的人都开始慌了,在此人口普查的通知中,“住房情况”也列在其中,这又引起了大家对“房产税”的议论。
通知显示,相关文字表述为“城乡住房”,即普查范畴包含了供城乡居民居住的各类住房,如商品房、农村宅基地住房以及棚户区、租赁住房等。
随后官方也对此进行了回应:
以房“查人”是世界各国进行人口普查普遍采用的方法,因为人都居住在房子里,所以人口普查中“查房”的目的是为了查准人口。
其实早在6月份,就有消息称:第七次人口普查首次把查房屋信息纳入普查范围,而不动产登记信息已实现全国联网,接下来的房屋普查或将更偏重于农民自建房、小产权房乃至无证房等信息的收集入库。
虽然官方有表态,不过也有人认为这是为“房产税做数据支撑”。
目前我国不动产信息已经全面落实,但是农村自建房屋和小产权房仍未建立完整的产权制,另外回迁房,安置房也有少部分没有实现联网,信息缺失比较多。
房产税一时推进难度比较高。
房产税全面开征有两大必要技术前提,不动产登记只是其中之一,征税多少还得建立房屋价值动态评估系统。这显然任重道远,虽然财政部长肖捷提到了2020年,但用词是:
力争,力争,力争……
那么,你希望房产税的到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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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波楼市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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