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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川1504破申12号 根据债务人四川省宜宾市华荣国宇商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宜宾市华荣酒店有限公司的申请,本院于2025年12月11日决定对四川省宜宾市华荣国宇商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宜宾市华荣酒店有限公司启动合并预重整程序,并于同日指定四川拓宇律师事务所与四川丰宜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四川省宜宾市华荣国宇商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宜宾市华荣酒店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四川省宜宾市华荣国宇商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宜宾市华荣酒店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6年1月19日前,向预重整管理人(通信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长江大道东段67号柏漠庄园酒店5楼原华荣酒店;邮政编码:644000;联系人:张琳,电话15228609366;张海涛,电话13076002989;白凤,电话15723592693)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责任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本院裁定受理四川省宜宾市华荣国宇商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宜宾市华荣酒店有限公司重整后,预重整阶段已向预重整管理人登记的债权无需另行申报,预重整管理人和债权人对债权成立与否、债权性质、债权本金的审查和确认与正式重整程序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预重整管理人将在前述债权审查工作的基础上,对附利息的债权利息部分金额按照裁定受理日停止计息后予以审查和确认。 如预重整期间需要召开债权人会议的,相关事项届时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七日 来源:叙州区法院叙法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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