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以来,宜宾市市场监管系统扭住重点、攥指成拳,查办了一批有力震慑违法行为的案件。近日,宜宾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四批典型案例。
某公司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
2023年4月26日,宜宾市南溪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食堂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购进的两批鸡精(百信鸡味汤料)均已超过保质期,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百信鸡味汤料予以扣押。该局立案调查后发现,2023年4月2日、4月14日,当事人先后从某门市处以6.14元/袋的价格购进鸡精(百信鸡味汤料)共计44袋,均已超过保质期。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主动提供证据材料,该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超过保质期的百信鸡味汤料36袋(其中1袋已开封使用过),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范某秋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案
2023年8月11日,宜宾市翠屏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某餐饮店店员实名举报范某秋在店内熬制地沟油,并使用地沟油制作食品供顾客食用。2023年8月17日晚,该局会同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公安分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突击检查。经查,当事人自2022年营业开始,将顾客消费后的餐饮废弃物,在厨房经固液分离后,对液体进行熬制去除水分,回收废弃油脂,并将回收的油脂添加到新制作的菜品中再次流向餐桌供消费者食用,涉案货值金额11万元。该局遂将案件移送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侦查处理。
2023年8月18日,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决定对范某秋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立案侦查,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院起诉。
筠连某公司对其商品作虚假、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
宜宾市筠连县市场监管局在获知筠连某公司涉嫌对其经营的某房地产项目进行虚假宣传的投诉信息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售楼部设置的展厅广告内容中含有“五星级酒店”的字样,在楼盘项目工地的围栏上同样也有“五星”、“FIVE STAR HOUSE”(中文意思是:五星级的家)的字样,在购房接送车的车身也标有“五星级酒店,五星级的家”的字样。当事人接受调查时承认,使用“五星级酒店、五星级的家”进行商业宣传的目的是突显其打造的国际大酒店项目高端、前卫、上档次,促进楼盘项目的推广和销售,现酒店建设项目尚未完工,当事人不能提供“五星级酒店、五星级的家”的相关证明材料。
该局认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2023年5月25日,该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结合当事人的违法情节,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并处以罚款150000元的处罚决定。
屏山县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
宜宾市屏山县市场监管局收到群众关于“屏山县某公司在网站发布违法广告”的举报,执法人员立即对屏山县某公司网站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网站上发布其销售产品的广告,在其广告词中使用“具有降火,养阴,不伤阳”“全球唯一”“独一无二”等用语。经查,当事人是宜宾某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为宜宾某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宣传各项业务。
当事人为宣传宜宾某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销售的产品“白云山凉茶”和“白云山凉茶冰棍”,在其网站页面上制作并刊登网络广告,广告中使用了“全球唯一”“独一无二”等广告语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之规定。2023年3月30日,该局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消费质量报
|
免责声明:本文由网友发表或转载,不代表宜宾泡菜坛观点和立场,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