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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筠连县乐义乡石龙湾采石场等4家非煤矿山的通告为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生产经营秩序,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矿安〔2022〕4 号)等相关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筠连县乐义乡石龙湾采石场、筠连县雨琨石材厂、筠连县腾达镇大地湾采石场、筠连县武德乡长湾采石场等 4 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实施关闭,现予以通告。
一、关闭要求(一)列入本通告关闭范围的非煤矿山企业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拆除生产设备及生产生活附属建筑物、构筑物、供电设备,撤出施工机械并妥善遣散从业人员。(二)原采矿权人作为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责任主体,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如关闭后未完成生态修复,则县政府保留追诉的权利。二、关闭措施(一)相关乡(镇)政府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督促企业及时做好关闭工作;并加强对辖区内关闭矿山的监管,严防私自恢复开采,对发现私自恢复开采的及时制止并报县级有关部门处理。(二)对已确定关闭的非煤矿山企业,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局、筠连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四川能投筠连电力有限公司等部门(单位)要注销其所有证照、清理收缴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停止供电、拆除供电设备、指导督促原采矿权人采取措施恢复地貌、消除安全和环境隐患。
三、其他事项对本通告有异议的,请在本通告发布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筠连县非煤矿山关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筠连县应急管理局)提出陈述和申辩。联系地址:筠连县筠连镇利民街 18 号;联系人:陈永刚;联系电话:13778978931,0831—7868805。筠连县人民政府2022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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