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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风作案!宜宾詹某虎、张某全、谢某3人当场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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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1 08:49: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2月8日下午,筠连县公安局巡司派出所快速侦破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詹某虎、张某全、谢某,缴获电鱼器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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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来,巡司派出所结合辖区实际,组织警力对巡司镇河流湖泊开展巡查。12月8日下午,民警巡逻至道溪村粮站附近时,发现河里有三人正在电鱼,民警及时上前制止,当场缴获电鱼器一套,以及非法捕捞的“刚儿鳅”和河虾等水产品。经审讯,三人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案件了解完了

小编再说说电鱼的危害



电鱼是不分品种和大小的灭绝性的扑杀行为,是竭泽而渔、杀鸡取卵的行为,会对渔业造成毁灭性伤害。

被电晕后的大鱼如果侥幸能活下来,性腺发育会受到损害,基本丧失繁殖能力,可谓“断子绝孙”。
电流通入水体后,会造成一定水域面积内氧气耗尽,造成水体真空,导致鱼虾、藻类、浮游生物等水生生物窒息死亡,严重破坏生态循环,造成“死水”现象。
所以电鱼行为不仅违法,还要判刑!

为了我们的水环境

也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在此呼吁大家

拒绝电鱼、毒鱼、炸鱼!

“钓友”朋友们

当你发现非法捕捞行为时

也要及时劝阻~

共同维护筠连的水环境

来源:筠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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