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0日20时许,四川高速公安三分局七大队宜泸警组接警,在G93成渝环线高速618+900公里(泸州往宜宾方向)有两车相撞。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看似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但在处置过程中,有当事驾驶员反应,是被一辆深色小车“别”了一下(未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失控撞到了其他车辆,之后深色小车驶离现场。民警初步断定可能是逃逸事故,随即将情况报值班大队领导。大队立即启动逃逸事故侦破预案,一方面,勘察现场,查看车辆记录仪视频,最大限度掌握车辆特征。另一方面,调取沿线监控及卡口视频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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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22时许,民警排查到号牌为川Q8N7**小车有重大嫌疑,当即传唤当事驾驶员刘某连人带车到我队接受调查。次日凌晨1点,刘某到队后面对种种证据,对逃逸行为供认不讳,至此,该逃逸案经4小时宣布告破。据刘某交代,在变道时未观察到右侧车道有车辆,同时目击了两车相撞的全过程,但认为自己的车没有与那两车发生接触,不关自己的事,就直接驶离现场,直到警察来电询问也没报警。目前,因逃逸行为,刘某车辆承保保险公司拒赔,经协调,刘某私人承担两车修理费4万余元。同时还将面临因逃逸和不按规定变道违法行为,驾驶证记12分,罚款1200元以及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高速公安提示:如果我们在驾车过程当中遇到“肇事逃逸”的情况,首要“别慌”,然后尽可能的记录有关肇事车辆的信息,比如:车牌、颜色、车型以及车身上的特别装饰以及大致行驶方向等等,最后及时报警。一定要确保自身安全,切勿盲目追赶肇事车辆。同时,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后,在车辆可以移动的情况下请将车辆停靠在应急车道,切勿在行车道内逗留!
来源:四川高速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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