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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林某某说:“法官,车子你们法院查封了,但是我不能交出来,这样,我愿意跟对方和解,每个月给对方100块钱,他们要是不同意就算了!”。
南溪法院执行法官说:“人家王某某都七八十岁了,你还每个月支付他100元,你要付10年还是20年!”
2020年4月某晚,年过七旬的王某某被驾驶林某某经营的玩具车的幼儿绊倒在地,当场受伤。后来,经南溪区法院一审生效判决林某某需赔偿王某某19000余元,驾驶车辆幼儿父母需赔偿王某某11000余元。
但林某某一直未按生效判决履行赔偿义务,王某某于是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立即将林某某名下有一辆机动车进行查封,并通知林某某限期内将车辆交到法院。
在法院执行事务中心,面对法官再次向其提出的交车要求,林某某坚决表示不交车,要求法官转告王某某自己愿意每个月支付王某某100元直到付清为止。执行法官面对林某某明显的无赖态度和话语,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予以惩戒。
当法警将林某某送往拘留时,林某某急忙表示愿意通知家人送钱来履行。次日,林某某家人向王某某支付了16000元赔偿款,王某某放弃对其余款项的请求,至此案件执行完毕。
来源:南溪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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