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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收取71万!宜宾这几个贪官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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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10 10: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扎实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现将我市查处的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长宁县原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魏家权工作不负责问题
2017年1月12日,魏家权在网上办公平台收阅《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文件的通知》后,未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也未组织其分管的长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学习贯彻执行,致使长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继续按原规定执行有关收费政策。

2017年1月12日至2018年6月20日,长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共违规收取有关企业登记费714730元。

2018年11月,魏家权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规收取费用已全额退还。

2、翠屏区西郊街道城管大队专职副大队长何培均执法“走形式”问题
2018年12月,某公司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违法向金沙江河道倾倒弃土。何培均在巡查中发现该问题后,仅发出整改通知书,未跟踪督促整改,整改限期满后也未采取其他工作措施,导致该违法行为未得到及时有效制止。

2019年1月,何培均受到谈话诫勉处理。

3、叙州区高场镇纪委书记刘介勋、副镇长谭仁康、便民服务中心主任万德林作风整治工作不落实问题
2018年10月,叙州区召开全区窗口服务单位作风建设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曝光了高场镇便民服务中心上班期间无人值守、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并责令高场镇限期整改到位。

高场镇对整改要求不重视、不传达、不落实,致使该镇便民服务中心有关问题在长达2个月的时间内未得到有效整治。

2019年1月,万德林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刘介勋、谭仁康受到谈话诫勉处理。

4、翠屏区宗场镇赤岩村党支部书记邹斯明、新屋村党支部书记蔡志辉抄袭党建述职报告问题
2019年2月,宗场镇召开2018年度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责任述职测评会,邹斯明作口头述职,蔡志辉作书面述职。

会上,工作人员发现邹斯明、蔡志辉的述职报告与其他两名党支部书记的述职报告基本雷同。

经调查,邹斯明、蔡志辉二人抄袭他人党建述职报告。

2019年3月,邹斯明、蔡志辉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5、江安县怡乐镇新屋基村村委会主任李泓良为群众办事慢作为问题
2018年5月,怡乐镇新屋基村滥田湾组村民易某某准备新建房屋,向李泓良递交了相关申报材料。

收到易某某申报材料后,李泓良未及时为其办理建房报批手续,导致易某某在2018年12月才取得乡村建房规划许可证,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2019年1月,李泓良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来源:廉洁宜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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