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门户首页
Portal
宜宾论坛
BBS
App下载
我的圈子
Group
登录
三江叙州网
»
宜宾论坛
›
互动宜宾
›
今日宜宾
›
宜宾这个药店老板被判刑!出售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制品 ...
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125
|
回复:
0
[宜宾城事]
宜宾这个药店老板被判刑!出售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制品!
丁丁猫
丁丁猫
当前离线
积分
138
88
主题
0
回帖
138
积分
初级会员
初级会员, 积分 138, 距离下一级还需 62 积分
初级会员, 积分 138, 距离下一级还需 62 积分
积分
138
+ 关注
发消息
发表于 2025-12-4 21:05:19
|
查看全部
|
阅读模式
野生动物具有药用进补价值的陈旧观念一直存在,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滥食野生动物问题再次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打击贩卖野生动物或者野生动物制品犯罪刻不容缓。近日,翠屏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熊某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案,熊某表示认罪认罚,法院当庭宣判。
经法院审理查明,
2018年4月,宜宾某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金坪连锁店负责人熊某以7元每克的价格从四川宜宾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购进无“中国野生动物经营利用专用标”的炮山甲 100克,在其位于宜宾市翠屏区金坪镇交通路的药房销售。
从2018年4月至案发,熊某共销售炮山甲38克。
经鉴定,送检的
炮山甲
均为穿山甲属(Manis)动物制品。穿山甲属(Manis)所有种均属
国家I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
法院认为,
被告人熊某非法出售国家I级重点保护珍贵野生动物制品
,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根据被告人熊某案发后自首,且在诉讼中认罪认罚并主动缴纳罚金,依法判处被告人熊某
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熊某当庭表示接受处罚。
来源:翠屏区法院
野生动物
免责声明:本文由网友发表或转载,不代表宜宾泡菜坛的观点和立场,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回复
转播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浏览过的版块
酒都眺望
教育升学
您看了很久哦,登陆下吧!
下次自动登录
忘记密码?点此找回!
登陆
新用户注册
用其它账号登录:
关闭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QQ客服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