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泡菜坛

查看: 2806|回复: 0

刚刚发布!宜宾最新干部任前公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1-14 10:47: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任职管理办法》的规定,为进一步减少用人失察失误,把干部选好选准,现将顾振南等27名同志拟任职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如下



顾振南,男,汉族,中共党员,1987年2月生,硕士研究生,现任区政府办政策法规股副股长(主持工作)、四级主任科员。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



杨洁,女,汉族,中共党员,1990年8月生,硕士研究生,现任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四级主任科员。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



刘洋麟,男,汉族,中共党员,1988年1月生,大学,现任区委党员教育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四级主任科员。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



曹兴玲,女,汉族,中共党员,1985年8月生,大学,现任区委统战部业务二股股长、四级主任科员。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



林榆丁,女,汉族,中共党员,1984年10月生,在职大学,现任菜坝镇办公室主任、四级主任科员。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



邹思航,女,汉族,中共党员,1987年12月生,大学,现任区委编办综合股股长、四级主任科员。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



周艳,女,汉族,群众,1983年3月生,在职大学,现任区统计局普查中心主任。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



赵帅,男,汉族,中共党员,1991年6月生,大学,现任区财政局债务金融股副股长。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



严慧,女,汉族,中共党员,1991年1月生,大学,现任区水利局机关党委副书记、区防汛抗旱事务中心四级主任科员。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



杨琪,女,汉族,中共党员,1980年12月生,在职大学,现任区市政园林局财务股股长、四级主任科员。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



汪贵娟,女,汉族,中共党员,1987年9月生,大专、在职硕士,现任双谊镇办公室主任。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



李友刚,男,汉族,中共党员,1972年1月生,省委党校大学,现任区委党史研究室(区地方志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



吴进,女,汉族,中共党员,1985年11月生,大学,现任区城管联合执法支队宗场镇大队队员。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



李正华,男,汉族,中共党员,1977年10月生,在职大学,现任区城管联合执法支队菜坝镇大队临时负责人、四级主任科员。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



刘然,女,汉族,中共党员,1987年10月生,大学,现任金坪镇办公室主任、四级主任科员。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



余波,男,汉族,中共党员,1980年3月生,大专、在职硕士,现任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主任。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



郭玉洁,女,汉族,中共党员,1988年5月生,在职大学,现任区司法局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办公室副主任。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



钟光辉,男,汉族,中共党员,1990年11月生,硕士研究生,现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副主任。拟任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



陈孝君,男,汉族,中共党员,1976年6月生,省委党校大学,现任象鼻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观音村党总支第一书记。拟任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



陈曹浩,男,汉族,中共党员,1988年11月生,大学,现任区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拟任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



刘小桃,男,汉族,中共党员,1979年11月生,在职大学,现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综合股股长。拟任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



张倩,女,汉族,中共党员,1982年4月生,大学,现任区师培中心德育研究室主任。拟任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



袁野,男,汉族,中共党员,1990年8月生,大学,现任区机关事务中心工作员、区委办公室第四党支部书记、宋家镇金石社区第一书记。拟任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



余明哲,男,汉族,民革党员,1987年10月生,在职大学,现任区市政园林局市政设施股股长。拟任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



聂林丘,男,汉族,中共党员,1973年12月生,在职大学,现任区教育体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19年3月任现职,2017年6月任现级。拟任事业单位正科级领导职务。



李俊,男,汉族,中共党员,1973年11月生,在职大学,现任宜宾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2015年8月任现职,2003年7月任现级。拟作为进一步使用人选。



肖佑琪,男,汉族,中共党员,1972年10月生,在职大学,现任宜宾市第二中学校保留事业单位副科级待遇干部,2015年11月任现职,2003年7月任现级。拟作为进一步使用人选。



干部群众如对人选有不同意见,或认为以上人选在德的方面有不良反映,或有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问题以及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请于5个工作日内(1月13日-1月19日)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举报电话:0831-8245665,0831-12380。



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组织部

2021年1月12日



更多图片 小图 大图
组图打开中,请稍候......
免责声明:本文由网友发表或转载,不代表宜宾泡菜坛观点和立场,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精彩推荐

QQ|手机版|小黑屋|宜宾泡菜坛 ( 蜀ICP备12031032号-6 )|网站地图川公网安备 51030002000201号

GMT+8, 2025-9-11 01:50 , Processed in 0.052215 second(s), 13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16-2021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