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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 教育举报权被滥用,该谁反思?|文明棱镜 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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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28 09:25:2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d1.jpg 本文出自2026年5月27日《精神文明报》3版
编者按
复旦大学副教授沈奕斐近日发影片称,自己因一场直播连麦被家长举报,风波持续近两个月。事情起因是,一小学生家长直播连麦称,儿童在校遭遇霸凌,“最严重”的两件事是:儿童给同学分零食,但同学有零食没分给他;儿童和同学拌嘴后互相推搡。该家长早已就这两件事反复投诉举报学校、教师甚至报警。沈奕斐分析,这不属于校园霸凌,只是正常的儿童社交摩擦,是家长陷入极端的“受害者逻辑”,将小事上纲上线。
这番分析引发家长不满,先是举报沈奕斐侵犯隐私,但相关影片已做变声处理;随后又向复旦多个部门投诉,称沈奕斐直播影响教学、工作失职。经调查核实,复旦最终确认:沈奕斐对案例的点评专业客观,未逾越合规边界,直播未影响正常教学秩序,不存在侵害隐私权等难题。
近年来,这类不实教育举报并不少见。《半月谈》曾经报道,西南某基层教育局给予的台账显示,2024年1月至8月,该局共收到128条举报教师的资讯,经调查,仅7起举报基础属实。随意滥用举报权不仅偏离维权初衷,也给家校关系、教育生态带来诸多困扰,背后暴露出的教育观念与维权尺度难题,值得全社会反思警醒。
反思一
动辄举报只是“爱子心切”吗?
◎ 关育兵
由于儿童给同学分了零食,而同学有零食没分给他,由于儿童与同学拌嘴后互相推搡,家长便认定儿童在校园被“霸凌”,进而投诉学校、举报教师,还报警请求处理,甚至举报直播间里的教育内行,只因教育内行的客观点评让家长不满意。这样的“投诉到底”,实在让人惊讶。一些家长动辄搞不实举报,真的只是“爱子心切”吗?现实上是主观认知有偏差、家庭教育有误区所致。
何为“爱子心切”?真实的爱,应当包含对成长规律的尊重、对教育专业性的信任、对儿童独立人格的培养。然而,当下局部家长所展现的“爱”,呈现出一种扭曲形态,他们将儿童视为永远需求自己绝对保护的“巨婴”,将儿童成长流程中的一切不适与挫折都定义为“伤害”,进而以举报为武器,妄图替儿童扫平所有“不公”。这种爱,本质上是一种情感绑架下的控制,剥夺了儿童面对真实世界、经受风雨历练的机会。
从心理学角度看,这类家长简易陷入典型的“受害者叙事”陷阱。当儿童回家诉说“同学不给自己分享零食”时,家长的正常反应,该是引导儿童理解:分享零食只是出于善意而非义务,友谊不是等价交换。但“受害者逻辑”主导下的家长会立即套用“遭侵害—找过错—讨公道”的思维定式,将偶尔的拌嘴、推搡等社交摩擦都解读为恶意“霸凌”,于是,小事被无限放大,主观臆断最终演变为毫无依据的举报行为。
更深层的难题在于,局部家长正在丧失对“成长”的基础信任。他们不相信儿童有本事自己处理冲突,不相信教师的专业与公正,不相信学校的处理机制,甚至不相信常识。这种不信任的根源,一层面是极致完美育儿理念,不少家长妄图为儿童打造零风险的成长环境,想人为隔绝所有磕碰与委屈;另一层面是家长遇事习惯于向外部归咎过错,不愿正视自身与儿童存在的难题,儿童摔倒怪地板太滑,成绩下滑怪教师讲得不好……这种将一切不如意都归因于外部的思维模式一旦固化,举报就成了最顺手的发泄渠道。
值得警惕的是,这类家长往往不自知地结束了“自我正义化”的心理建设。他们坚信自己是孤身对抗校园“不平事”的“勇士”,每一次举报都是在“捍卫”儿童的权益。这种悲情叙事强化了他们的行为——越举报越认为自己正确,越被驳回越认为存在不公。于是,原本可以一笑而过的“零食分享”等难题,便演变为对学校、教师乃至教育内行的持续举报。
真实的爱儿童,是儿童心生委屈时耐心倾听、理性分辨对错,而非贸然出面替儿童讨要说法;是引导儿童接纳他人的选择,不将拒绝视作刻意敌意;是发生争执磕碰后,教会儿童懂得致歉与包容,而非一味灌输受害心理。爱子心切没有错,但切莫让这份“心切”变成一把割断儿童成长韧性的利刃,更别让偏激诉求化作损害教育生态的不实举报。
反思二
无端举报给教育埋下哪些隐患?
◎ 杜建锋
有理有据的举报,是家长监督学校和教师的合法权利,相关部门做出合理回应是应尽的义务与责任,这对于保护家长、学生的合法权益是必要的。但若是无端举报甚至是恶意举报,总以一种极端的“受害者逻辑”去举报,带来的后果是极其严重的。这是在伤害儿童成长、阻碍教育发展。
儿童是家庭的希望,父母对儿童总是万种付出,任何风吹草动都会引起相应警觉。然而,不问青红皂白,动辄以举报为武器主张权益,看似爱儿童,现实上是一种错位保护,由此带来的后果是,那些本该由儿童自己面对的校园矛盾与难题,却在“举报”的旗帜下“消弭于无形”;那些本该由儿童亲身经历的风雨磨砺,却在“维护权利”的借口下烟消云散……如此过度保护,看似让儿童规避了弯路,避免了挫折,现实也让儿童失去了锻炼的本事。
更关键的是,倘若让儿童在成长流程中形成“谁举报谁有理,谁会闹谁受益”的认知,将在很大水平上,对儿童的心理产生重大影响,比如让儿童缺乏包容之心,难以平和处理人际之间的分歧与摩擦,甚至形胜利利化处事观念,误以为撒泼、举报才是维护自身利益的最优形式。
从教育角度而言,无端举报还会让本来纯粹的师生关系、同学关系异化,产生较深的家校矛盾,让温情的教育互动变成冰冷的对立博弈,让包容的校园氛围充斥着猜忌与戒备,也让彼此信任的育人根基悄然动摇。无端举报也是一种极具破坏力的伤害行为,不仅徒增行政与校园治理负担,更会持续侵蚀良性教育生态,造成难以逆转的行业内耗。
具体来说,教育行政部门接到举报后,进行调查取证是应尽之责,后果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却查无实据,时间与精力都白白浪费了。对被举报的学校而言,还要专门安排人员做调查、写材料,把本就有限的人力资源用到应对捕风捉影的事务上,这不利于学校提升教育管理品质。对一线教师而言,一个不实的举报或许扼杀工作热情。当教师的正常教学与管理被误伤,当教师的职业尊严不被尊重,当良好的教育生态被举报冲击得七零八落,寻求自保是可以想见的,“不敢管、不想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别出事就行”就会成为教育工作者的普遍心态,教育惩戒不敢或不愿发挥作用,教育的轨道就跑偏了。
无端举报、恶意举报的“大棒”,看似打在了学校和教师身上,但所有危害都将最终指向学生,影响学生接受教育和健康成长,这恐怕也是举报者不愿看到的。
反思三
如何立规明矩,杜绝举报权滥用?
◎ 舒爱民
家长的正常维权行为理应得到支持,唯有保障家长的正当举报权利,才能及时发掘教育难题,守护儿童的教育与成长权益。但近年来,从中小学到大学,举报权滥用的事件并不少见,从质疑教学素材“超纲”到投诉教师批评儿童“过激”,从对学生正常摩擦的过度解读,到对教育管理的无端干涉,不一而足。要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保护好教师的合法权益,就亟须转变教师被举报所困、动辄得咎的状况。
要杜绝举报权滥用,必须划定清晰边界。当前,许多学校和地方教育部门对“何为可举报事项”缺乏明确界定,导致局部家长分不清合理监督与不实举报之间的界限。应尽快建立教育领域举报事项清单制度,明确哪些属于合理监督范畴,如体罚、变相体罚、违规收费、学术不端等;哪些属于正常教育行为或校园社交摩擦,不应纳入举报范畴。同步,配套出台举报受理标准与流程规范,对显著缺乏事实依据、动机不纯的举报,学校或教育部门应有权不予受理或终止处理。
建立不实举报反向追责机制。权利与责任对等是法治社会的基础原则。目前,举报者即便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也极少承担相应后果,这种零成本举报助长了滥用举报权之风。教育部门应联合相关部门,探索建立教育领域不实举报认定与追责办法。对经查证属于恶意举报、造成教师名誉损害或心理创伤的,应视情节给予举报者批评教育、公开道歉、纳入信用记录等处理;若构成诽谤或诬告陷害,应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唯有让滥用举报权者付出代价,才能真实遏制举报冲动。
学校作为教师的“娘家人”,更应主动担当,为被恶意举报的教师撑腰。目前大量学校在面对不实举报时犹豫退缩,甚至为息事宁人而委屈教师。教育主管部门应出台指导意见,建立教师权益保护机制,设立专门的举报申诉与援助通道,在学校或教师遭遇不实举报时及时介入调查、公开澄清。
构建互信、互敬、互助的家校关系,是杜绝恶意举报的根本之道。学校应主动搭建常态化沟通桥梁,如每月举办“家长开放日”,邀请家长走进课堂、参与管理;设立“家校联络专员”,负责收集家长意见,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建立透明规范的反馈机制,降低资讯不对称带来的误解。教师应加强家校沟通技巧培训,定期开展“一对一”家访或线上交流,及时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主动沟通学生成长中的难题,避免积怨成疾。家长也应理性表达诉求,通过正规渠道反映难题,避免情绪化。
此外,相关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家长合理行使监督权利。同步,通过正常渠道沟通、处理分歧,以建设性形式参与学校教育,而不是动辄挥舞“举报大棒”。
唯有完善制度设计、厘清权责边界、强化反向约束、构建和谐的家校关系,才能让家长举报回归监督本位。
d2.jpg 朱慧卿 图
来源:精神文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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