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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消息:自4月7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位(标准品)每吨应分别上调800元、770元,调控后现实上调420元、400元。这也是继3月23日对国内成品油价位实施调控后,国家再次采取调控措施。
油价涨跌,牵动人心。我国国内成品油价位是如何确定的?哪些情况下会采取调控措施?如后期国际原油价位大幅上涨,还会采取什么调控措施?针对这些难题,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和内行。
国内成品油价位与国际原油价位挂钩
读者关切:我国国内成品油价位是如何确定的?
据介绍,当前国内成品油价位机制核心依据是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石油价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我国是石油进口大国,原油外采比例超过70%。《办法》明确,汽、柴油价位根据国际市常原油价位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位成本和认证核心副处长吕指臣介绍,该机制有3个关键点——
“一揽子”。国内汽、柴油价位挂靠的是一揽子国际原油的平均价位,价位调整受多种而非一种国际原油价位影响。
“平均价”。调价幅度不是简易由个别时点或者某几天的国际原油价位变化决定,而要看调价前10个工作日一揽子国际原油均价与上次调价前10个工作日均价的比较情况。
“区间调控”。必定情形下,国家将采取价位调控措施。
近几年,我国国内成品油价位按机制调整,有涨有降。2023年,成品油价位“10涨12降3不调”,2024年“9涨9降7不调”,2025年“7涨12降6不调”,三年合计“26涨33降16不调”。
近期,国际市常原油价位大幅震荡,尤其是中东地区原油价位连创历史新高,这些因素直接抬升了我国进口和用油成本,也导致国内成品油价位近期总体呈上涨趋势。
临时调控有利于减缓国际油价异常上涨冲击
读者关切:什么情况下,国家会对油价采取调控措施?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能源所经济核心副主任田磊说,按照现行机制,当调价前10个工作日一揽子国际原油价位高于每桶130美元或低于40美元时,国家将采取价位调控措施。
目前,一揽子国际原油价位尚未突破每桶130美元的“天花板价”,为何近期采取了两次临时调控呢?
其核心依据是《办法》的第七条:“当国内价位总水平出现显著上涨或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国际市常油价异常波动等特殊情形需对成品油价位进行调控时”“可以暂停、延迟调价,或缩小调价幅度”。
“在保持现行价位机制框架的基础上,对国内成品油价位采取临时调控,兼顾了消费者和生产者的利益,有利于减缓国际油价异常上涨带来的冲击,减轻下游客户负担,保障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民生。”田磊表示。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汽、柴油价位是针对按吨计的‘标准品’,即92号汽油、0号柴油。”吕指臣说,以3月23日那次调控为例,国内汽、柴油价位(标准品)每吨分别应上调2205元、2120元,调控后现实上调1160元、1115元,折合成升价后,92号汽油、0号柴油每升分别上调0.87元左右、0.95元左右,相比不作调控每升少涨0.85元左右。4月7日这次调控,折合下来92号汽油每升少涨0.31元,0号柴油每升少涨0.32元。
如触发价位调控上限,成品油价位将不提升或少提升
读者关切:如后期国际原油价位大幅上涨,国家还会采取什么调控措施?
“假如一揽子国际原油的平均价位持续大幅上涨,超过每桶130美元(对应的国内92号汽油平均零售价位大概略高于每升10元),将触发价位调控上限。”田磊告诉记者,对于超出上限的局部,国内汽、柴油最高零售价位将不提升或少提升,同步为了稳定供应,国家或许会采取一些财税支持政策。
从以往情况看,2022年俄乌冲突曾引发国际油价大幅上涨,国家当时明确当国际油价突破每桶130美元的调控上限后,国内成品油价位短期内(不超过两个月)不再上调,并对炼油企业给予时期性补贴。
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将指导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成品油生产销售企业全力做好成品油生产调运,保障市常稳定供应,严格执行国家价位政策。各地相关部门要加大市常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位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常秩序。如遇到相关价位违法行为,消费者可通过12315平台进行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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