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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检察机关依法对冯志斌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新华社北京4月8日电 记者4月8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原中国中化集团有限企业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冯志斌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对冯志斌作出逮捕决定。近日,黑龙江省大庆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时期,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冯志斌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冯志斌利用担任中国中化集团企业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兼投资部总经理,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企业(后更名为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企业)董事长,中化蓝天集团有限企业董事长、总经理,中化化肥有限企业总经理,中国中化集团有限企业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尤其巨大;离职后利用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尤其巨大;身为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国有企业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尤其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来源:新华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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