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ip 发表于 前天 16:19

查获烟花爆竹490余件!宜宾一地正在严打这种行为......


注意!注意!!注意!!!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如果未经许可无论是运输、储存还是销售烟花爆竹都是违法的!
但是总有人心存侥幸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
新年伊始长宁公安持续加大对涉烟花爆竹案件的查处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近期共办理涉烟花爆竹案件4件查获烟花爆竹490余件

2025年12月30日,井江派出所民警开展日常工作时发现,井江镇马达村某住宅内储存有大量烟花爆竹,现场查获烟花爆竹75件。目前,警方已将违规存放的75件烟花爆竹依法扣押,行政拘留1人。
2026年1月2日,接群众匿名报警称,在长宁镇三村3组有人非法存放烟花爆竹。长宁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现场查获烟花爆竹79件。目前,警方已将违规存放的79件烟花爆竹依法扣押,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6年1月3日,接匿名群众举报称:在长宁县双河镇葡萄井村4组某房屋内存放有烟花爆竹。接警后,双河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现场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207件。目前,警方已将违规存放的207件烟花爆竹依法扣押,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6年1月5日,接匿名报警称:在长宁镇盘村有人非法存放烟花爆竹。长宁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现场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131件。目前,警方已将违规存放的131件烟花爆竹依法扣押,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烟花爆竹属于危险物品,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行为容易引发火灾、爆竹等安全事故。长宁县公安局对烟花爆竹违规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坚决严厉打击、全链条不松懈。(点击蓝字查看 禁燃禁放规定 )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共同营造安全、宁静的生活环境。若发现相关线索,请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举报电话:长宁县公安局110,长宁县应急管理局4622623。来源:长宁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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