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91|回复: 0

六旬老人跟团北京5日游,第3天猝死!连续两天凌晨集合,导游临时在车上通知增加游...

[复制链接]

1

主题

0

回帖

15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15
发表于 昨天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d1.webp

随着“银发旅游”市场持续升温,老年人跟团出游的安全问题也愈发受到关注。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老年人跟团游猝死纠纷案件,暴露出旅行社服务与老年人自身防护中的多重隐患。

2024年7月,年逾六旬的江大爷与亲友一同报名旅游公司的北京五日游项目。行程首日晚上,导游短信通知次日凌晨4点15分集合前往八达岭长城,仅告知“行程顺序调整”,未说明全天安排。次日,江大爷一行凌晨出发,爬长城时已显疲惫,同行家属劝其休息,江大爷仍坚持参与行程。当日行程原计划仅含长城与奥林匹克公园,导游临时在车上通知增加自费演出和天坛公园游览。

行程第三日凌晨3点15分,团队集合前往旅游景点。行进中江大爷逐渐落后,最终因身体不适在路边晕倒。虽经路人与急救人员抢救,江大爷仍因呼吸心跳骤停离世,抢救记录显示其存在高血压病史,初步诊断为呼吸心跳骤停,高血压。

家属认为旅行社擅自增加行程、高强度安排及未尽救助义务导致悲剧,诉至法院索赔。旅游公司则辩称江大爷是因自身疾病猝死,且未告知病史,故不应承担责任。法院审理后,判决旅游公司承担次要责任,赔偿35万余元。

来源 北京二中院金色天平
免责声明:本文由网友发表或转载,不代表宜宾泡菜坛的观点和立场,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宜宾泡菜坛 ( 蜀ICP备12031032号-6 )|网站地图川公网安备 51030002000201号

GMT+8, 2026-1-27 02:56 , Processed in 0.050943 second(s), 7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16-2021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