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名单 2024年7月24日宜宾市翠屏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一、根据宜宾市翠屏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主任会议提名 免去: 朱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察司法和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沈琦宜宾市翠屏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梁艺超宜宾市翠屏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经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 朱强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沈琦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梁艺超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周子棋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大观楼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二、根据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区长李刚提名 决定免去: 刘庚龙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官敏宜宾市翠屏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周芸宜宾市翠屏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局长职务; 王开鹏宜宾市翠屏区统计局局长职务; 罗勇宜宾市翠屏区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陈玺舟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官敏为宜宾市翠屏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周芸为宜宾市翠屏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三、根据宜宾市翠屏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唐焱提名 免去: 朱占林宜宾市翠屏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余兰为宜宾市翠屏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四、根据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院长汪松提名 免去: 孙家岭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三江新区人民法庭(宜宾三江商事法庭)庭长职务; 陈伟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徐芸海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王东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安阜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邹艳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职务; 黄婉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四庭庭长职务; 邱晶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李庄人民法庭(旅游环保法庭)庭长职务; 李德其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菜坝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何春华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刘琳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三江新区人民法庭(宜宾三江商事法庭)副庭长职务; 牟冬勤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三江新区人民法庭(宜宾三江商事法庭)副庭长职务; 万刚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宗场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吴明磊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李德其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审判庭)庭长; 何春华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黄婉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安阜人民法庭庭长; 邹艳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三江新区人民法庭(宜宾三江商事法庭)庭长; 邱晶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菜坝人民法庭庭长; 刘琳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李庄人民法庭(旅游环保法庭)副庭长; 万刚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牟冬勤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菜坝人民法庭副庭长; 李雄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白花人民法庭副庭长; 周宇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英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五、根据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付忠提名 免去: 张奇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 李一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江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事任免名单 2024年7月25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根据江安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主任会议提名 免去: 赵 兰的江安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陈国华的江安县人大常委会法制与社会事业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 赵 兰为江安县人大常委会经济和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国华为江安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和社会事业工作委员会主任。 二、根据江安县人民政府县长何益伟提名 决定任命: 肖 霄为江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三、根据江安县人民法院院长陈霞提名 免去: 周瑞洪的江安县人民法院四面山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谢小龙的江安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任命: 周瑞洪为江安县人民法院四面山人民法庭庭长。
来源: 翠屏区委组织部 江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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