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79|回复: 0

[宜宾城事] “600元包夜”!宜宾一男一女嫖娼被逮现场!

[复制链接]

90

主题

0

回帖

123

积分

初级会员

积分
123
发表于 2025-12-5 11:04: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迎庆1号”专项行动开展以来
珙县公安局始终保持严打严惩严治的高压态势

d1.jpg

坚持露头必打、举报必查的方针,严厉打击“黄赌毒”等影响治安环境的违法犯罪活动,大力净化社会风气。

d2.jpg

4月23日,珙县公安局巡场派出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成功捣毁隐藏于城中村民房的卖淫窝点,为全县公安机关“迎庆1号”再添战果。

d3.jpg

近日,民警在工作中接到群众反映称,在辖区矿山急救医院附近有一卖淫嫖娼窝点。

d4.jpg
网络配图
根据举报,民警迅速开展摸查,并在随后锁定了该卖淫嫖娼窝点的具体位置和不法活动规律。

d5.jpg

4月21日傍晚,按照调度安排,其中一路便衣民警蹲守在该卖淫嫖娼窝点附近,另一路民警在周边区域开展巡逻。

d6.jpg
违法嫌疑人胡某某

几个小时后,民警发现一名男子环顾四周后,走进该卖淫嫖娼窝点几分钟后离开。

d7.jpg
网络配图

这时,另一路便衣民警紧随其后,发现该男子来到了巡场某宾馆。

d8.jpg

凌晨0时50分许,民警敲开了该宾馆的某间房门,现场挡获涉嫌卖淫嫖娼的吉某某(女,现年34岁,四川省马边县人)、胡某某(男,现年24岁,四川珙县人),将2人传唤至办案区作进一步调查。

d9.jpg

嫌卖淫的吉某某和涉嫌嫖娼的胡某某经查,4月21日晚,胡某某来到该卖淫嫖娼窝点,与林某某(另案处理)商定了“600元包夜”的价格后离开该窝点。

d10.jpg
网络配图

随后,唐某某(另案处理)将卖淫女吉某某送到胡某某指定宾馆房间后离开。

d11.jpg
网络配图

目前,吉某某、胡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后续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d12.jpg

相关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d13.jpg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d14.jpg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第四条 对卖淫、嫖娼的,可以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强制集中进行法律、道德教育和生产劳动,使之改掉恶习。期限为六个月至二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d15.jpg

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并由公安机关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对卖淫、嫖娼的,一律强制进行性病检查。对患有性病的,进行强制治疗。

d16.jpg

第五条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五千元以下罚金。

d17.jpg

嫖宿不满十四岁的幼女的,依照刑法关于强奸罪的规定处罚。

d18.jpg



来源:珙州卫士
免责声明:本文由网友发表或转载,不代表宜宾泡菜坛的观点和立场,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宜宾泡菜坛 ( 蜀ICP备12031032号-6 )|网站地图川公网安备 51030002000201号

GMT+8, 2026-1-10 09:44 , Processed in 0.041377 second(s), 6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16-2021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