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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一大公司宣告破产!
昨日(5月10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宜宾一起破产案件,宜宾市久和民爆物品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
宜宾一大公司破产
破产公告
成都竞择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 关于招募破产案件破产费用贷款人的公告 (第4号第1次)
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8日作出(2020)川1521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宜宾市久和民爆物品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0)川1521破2号决定书,指定成都竞择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为管理人。
2021年3月8日,管理人接获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2020)川1521破2号之四复函许可管理人对外借款,为了提高借款效率,现就破产程序破产费用借款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概况
1.宜宾市久和民爆物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18日,在宜宾市叙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50279583995XC,住所地: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金沙江大道7号10幢6层5-12,法定代表人:何玉,注册资金:120万元(人民币)。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民用爆炸物品(按许可证核定经营范围、地址经营,有效期至2022年9月10日止)。(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为有效推进破产项目的进度,提高工作效率,同时结合案件审理周期具体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条的规定,拟以公开招募贷款人的方式,对外借款。
二、借款金额期限及利率
借款金额:人民币3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以实际借款时间为准),借款利率:15%/年。
三、应征者需提交的材料:
1.破产费用贷款意向书(原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3.借款财产来源合法承诺书。
四、还款方式说明
本次借款以破产管理人名义进行,由管理人用于破产程序公共支出,且经法院事前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规定,上述借款应界定为破产费用,借款本金及利息依法由债务人的财产随时清偿。
五、应征方式
1.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20日下午5时。
2.材料递送方式: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
收件人:久和管理人,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082号邮政信箱,电话:19140262005。
特此公告
成都竞择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 宜宾市分公司 2021年5月10日
来源: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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