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意!注意! 赶紧向法院举报! ▼ 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二十二条的规定,屏山县人民法院特发布如下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彭仁刚,男,1980年5月23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林丰乡花园村2组47号,身份证号码:512528198005235979。
执行依据:(2020)川1529民初26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2020)川1529执315号。
申请执行标的额:25000元及迟延履行金等。
悬赏条件: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本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本院已查控的被执行人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将对线索提供人按照提供的线索取得的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给付悬赏金。
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前。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831-5881173。
联系人:刘法官
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转发扩散!
来源:屏山县人民法院 |
|
免责声明:本文由网友发表或转载,不代表宜宾泡菜坛观点和立场,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