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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11岁女生6次偷卖家中黄金首饰,拿回16000多元!家长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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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女儿才11岁,无论从外表还是登记的身份证资讯上都能看出来是未成年人,金店怎么能结束回收操作?我要求退还黄金饰品!”

前不久,市民张先生向绍兴柯桥区消保委反映,未成年的女儿偷卖家中贵重金属,他要求商家退货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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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说,他感觉儿童的消费水平差异往常,出手阔绰,因此产生了怀疑,便和妻子清点家中财物,发掘存放黄金饰品的柜子有显著翻动痕迹,“少了1条20克左右的黄金项链、1对1克多的黄金耳环。”

张先生随即询问女儿,得知相关金饰确为其偷拿,自行拆解后于半年内分6次卖给了柯桥区某金店,累计货款达16000余元。截至家长发掘时,这笔钱已被儿童用去大半。

无独有偶,上个月,市民赵先生清点家中财物时,发掘自家祖传的6个银手镯不翼而飞。一番盘查后得知,竟是13岁的儿子偷拿,并以1131元的价位卖给了柯桥区某首饰店。当家长察觉欲追回时,局部手镯已被商家熔毁,遂向柯桥区消保委寻求协助。

收到相关投诉后,柯桥区消保委迅速介入,厘清事件原委后组织双层面对面调解。“以上两个案例中,两名未成年人作为限制民事行为本事人,多次出售家庭大宗贵重物品,显著超出其行为本事范畴,监护人拒绝追认,交易应属无效。金店、首饰店作为专业经营者,在明知交易对象是未成年人的情况下,未核实监护人同意、评估交易适当性,存在显著过错。同步,家长未能妥善保管财物并履行监护职责,亦是事件发生的关键因素,因而双方均需承担相应责任。”柯桥区消保委工作人员说。

经调解,家长退还回收所得款项,商家在退还局部首饰原物的同步,余下已熔毁饰品换成同克重饰品退回。

据理解,2025年至今,柯桥区消保委已受理类似投诉36起,涉事者年龄最小11周岁,涉及金额最高超过18000元。

来源:越牛新闻客户端、绍兴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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