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头盔戴而不扣!宜宾一男子骑两轮被撞,倒地不起......
2022年5月4日15时许,李某某驾驶川Q*****小型轿车,由宜宾市翠屏区象鼻镇方向经206省道往大麦坝方向行驶至宜宾市翠屏区象鼻镇杨柳村路段准备左转时,由于观察不足,与对向徐某某驾驶的川Q*****超标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徐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此次事故中,徐某某的安全头盔虽然戴在头上,但是没有按照规定将头盔固定带扣好,导致徐某某在被车辆碰撞时,头盔脱离了头部,在倒地的瞬间头部受伤。
交警提示:安全头盔戴了没有扣好,等于没戴,在骑乘两轮车辆时,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并扣好。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