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两家农商行,各被处以30万元罚款!
2026年1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宾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四川兴文石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因贷款管理不尽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30万元人民币。
同时,相关责任人石晓奇因对贷款管理不尽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5万元人民币。
四川筠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管理不尽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30万元人民币(无相关责任人受罚)。
[*]“贷款管理不尽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是银行业监管处罚中一项基础但性质严重的指控。它并非指某个单一的操作失误,而是对银行在信贷业务“全流程”中未能履行法定义务和审慎责任的概括性认定。
[*]“贷款管理”涵盖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管理三大环节。不尽职意味着,在任何一个或多个环节中存在系统性或重大缺陷。例如,在贷前,未能充分核实借款人真实财务状况、还款能力及贷款用途;在贷时,未能严格执行授信审批标准,向不符合条件的客户放贷;在贷后,未能有效监控信贷资金流向、跟踪抵押物状况以及及时发现和预警潜在风险。
来源:综合察金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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