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Qxxx车主,你被曝光了!
为切实维护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全力提升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感,按照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安排部署,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持续在全市范围内严查严管酒醉驾、超载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现将近日查获的部分典型违法案例进行曝光,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车牌号码:川QM***6被处罚人:潘某
违法时间:2023年3月6日21时02分许
违法地点:翠屏区古塔路口
酒精含量:114mg/100ml
违法行为: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车牌号码:川Q8***7
被处罚人:赖某华
违法时间:2023年3月3日22时43分
违法地点:中坝大桥南桥头
酒精含量:127mg/100ml
违法行为: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车牌号码:川Q8***1
被处罚人:周某华
违法时间:2023年3月3日21时21分许
违法地点:翠屏区古塔路口
酒精含量:40mg/100ml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
车牌号码:川Q6***3
被处罚人:李某强
违法时间:2023年2月25日21时46分许
违法地点:叙州区金沙江北路西段翠柏大道二二四路口
酒精含量:48mg/100ml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
车牌号码:津C3***5
被处罚人:袁某
违法时间:2023年3月6日10时25分许
违法地点:246国道432公里800米处(高县)
违法行为: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30%
处罚结果:罚款300元、驾驶证记1分
来源:宜宾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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