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两所公办学校被行政处罚!
3月9日,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了“宜宾市翠屏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行政处罚公示(二)”,公示信息如下:宜宾市中山街小学校
违法事实:违反《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六条第一款(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处罚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三十三条
处罚决定:警告
四川省宜宾市第二中学校
违法事实:违反《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六条第一款(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处罚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三十三条
处罚决定:警告
来源: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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